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3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12-31
工作地点: 佛山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罗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于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定编床位630张。地处佛山西站的核心圈,距佛山西高铁站3公里,距佛山机场3.5公里,紧邻佛山、广州中心区,交通便捷。
医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罗村卫生院,2019年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县区级公共卫生医院,2020年增挂“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2025年5月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集团化改革部署,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原加挂牌“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正式更名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罗村医院”。现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国家调研基地、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的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点、南海区涉案困境儿童定点体检和治疗单位、南海区流浪乞讨救治救助定点单位。
医院秉承“厚德、精诚、共济、致远”的院训,坚持“质量立院、人才强院、服务誉院、文化塑院”的核心理念,以“敬佑生命,救死扶伤”为医院宗旨,努力“打造成为功能齐全、设置合理、平战结合、全国一流的县区级公共卫生医院”,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目前医院按照“大专科、强综合”的发展模式,补齐公共卫生防强治弱的短板,逐步建成“防、治、康、管、研”五位一体的整合型公共卫生医院,是南海区贯彻落实“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完善健康南海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
二、招聘的职位和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或“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报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填写的以最后一条记录为准。

3.报名要求:报名填写过程中,请报名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明文件、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等)。
报名材料所需附件《院内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考生声明处须手写签名。4.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提交上述报名表及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给我院人力资源科,所有资料提交后恕不退回。相关资料的原件在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当天进行审核。
(三)招聘流程
1.简历初筛:报名完成后,我院将结合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及用人部门意见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2.考试考核: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笔试、面试环节
笔试、面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照实际成绩的50%比例折算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我单位在笔试、面试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实践考核安排。
(2)第二环节:技能操作考核环节
技能操作考核期为5天,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操作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考核、个人专业素质评估等(医院根据各岗位实际要求调整考核内容)。技能操作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医院党委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3.体检:为减少考生往返次数,提高招聘效率,在实践考核期间,我单位将统一按有关规定对所有参加实践考核环节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4.公示录用: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公布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或“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
1.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2.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当日。
3.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在招聘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精神相关规定执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考生填报资料失误或提交材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5.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6.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7.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约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57-81268278,联系人:巫老师、李老师
本方案解释权属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人力资源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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